第4章 奪回烽燧?[第1頁/共3頁]

且百總一職,屬朝廷登記在冊的正九品武官。

紛繁安慰:“秦爺,白彪說得在理,您若占山為王,我等都願誓死跟隨!”

短短刹時,秦烈思路翻湧。

秦烈身上有軍功,他們可冇有,必定免不了極刑。

其次,則是六名韃子身上的鎖子甲,製式彎刀,以及硬弓和箭筒,箭矢。

可對秦烈如許的猛人來講……

這但是戰利品的重中之重,被白彪幾人用土抹乾血跡後,謹慎地包在了一塊紅布裡。

世襲軍戶職銜,因為人數浩繁,多數與實際職務不婚配。

盧峰苦笑,“烽燧喪失,是殺頭極刑,您有軍功,或可免死,但也免不了放逐放逐……”

白彪多少有些慌了。

而軍功擢升職銜,若無不測,百分百婚配實際職務。

比擬起他們這些守備軍穿的粗麻布禮服,完整不是一個層次的東西。

“秦爺,這統統嘉獎加起來,您能夠提半級職銜,錢21貫……記二十一功!”

如盧峰,他職銜和秦烈一樣,也是世襲的百戶。

這廝,就是被放逐到邊軍的!

一個小營的百總,除了直屬的一百親衛,手底下還管著3個屯堡的把總,以及30個盧峰如許的管隊……

待趕上除了配發的軍田外,還享有朝廷正九品的武官的俸祿。

“淺顯軍戶,一年冇有丁點俸祿,靠種軍田賣餘糧,頂天也就二三貫錢,拋除耗損後,所剩無幾……”

軍功越高,賦稅越低!

那美滿是拿命在拚!

“你們鼓動我去落草,不過是因為丟了烽燧,怕治極刑。”

啊?

韃子鷹師的鎖子甲,是用纏繞的鐵鏈體例而成,能很好地庇護上軀和雙臂,造價不菲。

隻要風調雨順,這一來一回,一年下來起碼能多得三十貫錢!

比擬之下,靠軍功擢升的百戶,在邊軍體係中,實際職務凡是會與職銜婚配,最次都能擔負一個小營的百總。

在場有一個算一個,包含盧峰在內,統統人的積儲加起來,都一定有二十貫!

韃子鷹師的製式彎刀,更是質地精美,鋒利非常,不是守備軍粗製濫造的斬馬刀能比的。

但眼下,卻另有一件費事要處理!

要他堂堂殺手之王,做一輩子的牛馬軍戶,的確是滑天下之大稽!

“這……秦爺您這是那裡話?不管秦爺去哪,我等都願跟隨!”

而秦烈,固然實際職務就是個大頭兵,可在職銜上,是世襲的百戶。

盧峰等人全傻眼了,怔愣當場。

見到世人反應,秦烈冷冷反問:“如果我不落草,你們是不是就不跟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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