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紅帶入屋子的三名婦人,夏堇認得領頭的張氏。她專門賣力府中的人手調配、采買,常常與人牙子打仗,很得小潘氏的信賴。她客氣地說:“張媽媽,我曉得你的事兒多,我急倉促把你找來,實在是不得已。”
夏堇對她笑了笑。目光落在了天藍的母切身上。婦人三十多歲的模樣,長得五大三粗,身上的衣裳不止陳舊,看起來十天半月冇洗。再瞧她措告彆事,也並非聰明聰明之輩,普通環境,底子輪不到她的女兒入池清居當差。
“這倒不是。”張媽媽點頭,“阿誰時候,桃紅找過奴婢幾次,因為池清居並不缺人,奴婢也就冇有問她,到底想要薦誰。厥後,太太叮嚀奴婢,找幾個勤奮的丫環,以防三奶奶身邊缺人。當時候,奴婢曾經找桃紅問過,她對奴婢說‘再等等’,就冇了下文。”
張氏一聽這話,又見地上的兩個小丫環哭得蓬頭垢麵,心知事情必然不小,連稱不敢,諂笑著問,是不是小丫環們做錯了甚麼。
張媽媽遊移半晌,低聲說:“回三奶奶,便條的確是桃紅的筆跡。她固然讓奴婢看完以後燒燬便條,但奴婢留了一張在身邊。待會兒奴婢就把便條取來,請三奶奶過目。”
“厥後呢?”
天藍茫然地點頭,對著夏堇說:“實在杏紅姐姐不讓我去找寶藍,是我本身去找寶藍的。”
“甚麼動靜?”
張媽媽必定地答覆:“桃紅一共給奴婢送過三張便條,每張都是她親筆謄寫。”
夏堇聽到這話,神采刹時變得凝重了。三天前恰是夏知賢搬出夏家的日子,也是她告訴母親,不日便能夠搬回夏家的日子。就在那一天,母親對她說,她想替明輝找一個丫環,一個書童。成果,她還冇決定從那裡找這麼兩小我,應當找多大年紀,甚麼脾氣本性的,就已經有人替她“考慮全麵”,把後代賣去牙行了。
張媽媽好久冇聽到夏堇的迴應,謹慎翼翼地看了她一眼,跪在地上再次向她認錯。夏堇哈腰虛扶了一把,客氣地說:“張媽媽,我一早說過,我曉得水至清則無魚的事理。本日我們的對話不會有第三小我曉得,不過你得奉告我,池清居另有近似天藍的丫環嗎?”
張媽媽“噗通”一聲跪倒在地,心中悔怨萬分,低著頭說:“當初桃紅保舉天藍的時候,奴婢見過她的家人後,當時就感覺不鐺鐺。可桃紅說,天藍的父母於她有一飯之恩,我一時心軟,又感覺隻是讓她做些粗活,不會捅出婁子,這才承諾的。”她冇有奉告夏堇,她收了桃紅一百兩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