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大宗族遭到當局的製裁以後約半個月的時候,幾個年青的陳家第二代倉猝地跑到陳家的耋老那邊。
陳家人大驚失容,陳芳和道:“你們不能把我們趕走,這是我們的處所!”
陳家人完整亂了方寸,自古民不與官鬥的說法傳播已久天然有其事理。而大唐當局確切古今未有的強力和周到,想要違逆當局是絕對不成能的。市長晁慶這一招確切動手算黑的,你既然不入戶籍不交地盤,那麼你就不算本地人,大唐天然有法律能清算你們。就算人多又如何,徽州宗族們還能揭竿叛逆?或者說,揭竿叛逆又如何?之前義和團那一幫人現在不一樣給發配到伊拉克去種椰棗了麼。
陳國昌倒是也重視到一點,剛纔這少尉說山腳西邊的地步完成了申報,而那邊一向是陳國熹那一房的人在管。很明顯,陳國熹此次瞞著族裡,本身把地盤攬到了手中,還上了戶口,不在這場風波當中了。
一行人倉猝敢去族地步點地,就見到家中幾個分房的男丁正在哭訴叫道:“兵爺啊,這是我們陳家的田啊,你們不能如許啊!”
陳家人已經不成製止的呈現了分裂。(未完待續。)
這個少尉軍官年紀不大,也就是二十三四歲,比陳家男丁年紀小很多,不過卻非常安閒,他參戎服口袋裡取出一張摺疊的檔案,展開鋪平亮在他麵前,說道:“新行法律寫的明顯白白,在法律時候內冇有完成對地步物權申報的,則視為無物主地盤,物權主動歸屬國度。你們這個鄉除了山腳西頭那些地完成了申報,其他的地步都冇有走法度,現在已經是國度地盤了。大唐法律,國度和私家統統財產物權,崇高不成侵犯,現在這地盤是國度統統,不經國度答應,不得擅自措置,你們的行動已經構成國度財產不法措置罪,如果再對我們收回國度地盤停止抵當,還要加一條暴力抗法,視情節而定,最高能夠判處18個月以上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高可罰款一萬唐元。不說這些,如果你們真的禁止我們履行公事,我們能夠將你們的行動視為攻擊,直接停止反擊。”
老固執們感覺內心拔涼,他們離得很近,真要開槍他們絕對嗝屁。陳國昌天然曉得唐軍兵士的短長,趕快出來打圓場道:“這位軍官,都是曲解都是曲解,您消消氣,大唐不是軍民一體嘛。”
看著幾個健碩的大兵,好整以暇空中對這些陳家後輩,背上就是步槍,陳家後輩都不自主地今後退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