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讓史文大跌眼睛的是這頭金角魔王竟然——竟然投降了,舉著白旗投降了,按卡卡的說法,金角魔王都是戰役狂人,一天到晚就是在找人決鬥,如同瘋狗般,如何這個金角魔王還冇有打鬥就投降了呢。
金角魔王在戰役形狀的時候,能夠海量的吞噬渾沌氣體,其體型不大反小,會縮小到十五千米擺佈,長出具有空間係符文的兩個翅膀,具有近似時空之淚封閉大陣的範疇,並且範疇超大,其能夠在範疇當中自在的穿越,防備力高得令人髮指,抗擊打才氣超變態,其翅膀具有空間切割的才氣,破防極其的鋒利,就算是虛空級的超神器也彆想不住其十次以上的切割,具有金屬化的神通,金角可射出一道金色的射線,疏忽時候與空間,主動的定位,屬於冇法遁藏的特彆類神通,隻要被打擊,就會刷上一層金屬皮膚,使得全屬性的統統神通減少百分之十,持續時候一年,如果是非虛空級的主神的話,比如五星至尊,持續的時候會增加到一萬年,全屬性統統神通消減百分之九十九,是一種很可駭的神通,更加可駭的是隻要被射線擊中,不管跑到甚麼處所,金角魔獸都能找到,而對於這類射線的最好的體例,就是在渾沌界當中跑夠一年的時候,當然了,前提是你能跑得過金角魔王。
“不,籌辦跑路了,這個傢夥引來了一個伏地魔,我得分開這裡了,伏地魔太可駭了。”史文開端批示統統正在渡渾沌劫的神之母巢向更加偏僻的處所轉移,同時也把這個金角魔王的大抵環境說了一下。
“勇氣可嘉,可惜智商欠費,不過能活到現在也算是一大古蹟了。”史文也跟著笑了起來。
“不要說那麼多好聽的,你絕對不會自找費事的,必然是有甚麼事,說出來,如果能處理,我就收你當寵物,如果處理不了,那我們就各走各的,井水不犯河水。”史文纔不會信賴這個金角魔王胡說八道呢,這隻能騙那些純真的小女孩,可騙不了他這個天賦的。
“老邁,天機球但是能樊籬統統的因果,不如就收下這個傢夥吧,我熟諳這個傢夥,之前可狂了,每天的堵在魔界找人應戰,人不作死就不會死,真是應了這句話了,自發得天下無敵,終究惹到了不該惹的大人物,冇死都算是運氣好的了,在魔界,伏地魔是最強大的主戰種族,至高無上的渾沌神也最多,傳聞都達到了十萬以上,而鴻蒙最頂峰的伏地魔又有著不亞於至高無上的渾沌神的戰力,數量更是達到了億以上,能到魔界去應戰自我,估計也就是金角魔王這類傻帽了。”卡卡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