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前輩李悝、大前輩吳起、大大前輩商君,三座大山橫在韓非的麵前,並且各個都是實戰經曆豐富,已經獲得環球皆服的震世功勞,必定名看重史的三大前輩。
是以,純粹的依法治國,是有側嚴峻弊端,會醞釀出嚴峻題目的。
看看武週期間的大苛吏來俊臣,他所謄寫的《羅織經》就能清清楚楚的曉得,苛吏那也是很不輕易的,幾近就是個必死無疑的職業。
真正夠資格稱為集大成的人,根基上全都在近當代,西方有、東方一樣也有,畢竟都已經生長了上千年,如果連一句“我就是比前人要強!”,都不敢說出來的話,那也實在是太冇出息了吧?
這要按照當時的國情而定,當國度麵對嚴峻危急,最多數年以後,外族就要大兵壓境,而全部國度卻無錢可拿的時候,強征百姓的資產用於保國,固然非常的不近情麵,卻也算不上是大錯。
這不是甚麼陰暗的帝王心術,而是……,如果不如許做,那就必然是玩不轉兒的。
很多人卻都懶得去想,就是整天迷之高傲的嚷嚷,我們的汗青好長遠,我們的文明好強大,我們的民族好牛嗶……,這……,有甚麼用呀?
這是並冇有錯的,就是這麼的牛嗶,就是這麼的刁悍,就是這麼的具有海納百川的強大包涵性,但是……,甚麼是東方古國的特有文明呢?
就必然要本身起首真正的擔當文明,從中汲取大量的經曆聰明以後,再像那些曾經的執刀儒者一樣,將天下統統好的學說十足斬碎、吞噬,終究……,化為己用。
甚麼是法律,說白了就是邊界,讓人明白甚麼事情能做,而甚麼事情,絕對就是不能做的邊界罷了。
從明天開端,家中資產超越一頭豬的,那就是必必要放逐,這類不近情麵的法律,是否錯了?
從明天開端,國度拔除統統的酷刑,並且統統在逃職員,全都能夠回家與親人團聚,這類好似仁義的法律,真的就絕對好嗎?
是以,韓非是對法學有進獻不假,但是,他的那一套法學實際,僅僅隻是對各國法學思惟的總結歸納,固然也有他本身的創新,卻並冇有超出期間太多。
寫了一本《韓非子》,說話都說倒黴索的韓非,敢說本身是甚麼法家的初創人,戰國期間的法家集大成者嗎?
在疇昔的兩千年光陰當中,不管再如何變,儒家經曆了多少王朝的變遷,也不管帝王是中原之人也好,還是外族的強者也罷,終究那把能夠號令天下的寶刀,還是會落到儒家重臣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