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經理把郝紅梅安排在了11樓,因為那邊有個辦事員因為有身辭職不乾了,郝紅梅來了恰好頂上,每個樓層一共是6個辦事員,這裡是三班倒的8小時事情製。
差人在1105號房裡發明瞭一把染血的生果刀,旅店方稱不是旅店客房內供應的,那麼這就很有能夠是竇穎本身帶在身上防身的,按照刀柄上的指紋鑒定,上麵隻要竇穎一小我的指紋。
以後過了幾天,也冇哪個客人找到旅店說本身的項鍊丟了,因而羅美娟就堂而皇之的戴在了本身的脖子上了……
這裡的辦事員或許不熟諳,但是客房經理卻認得,這是條卡地亞的項鍊,冇有兩萬塊錢底子冇買不下來,當然,戴在羅美娟的脖子上你也能夠說它是水貨,但是趙經理卻一眼就認出這條項鍊是真的,因為他老婆為了這條項鍊冇少抱怨他,他如何能夠認錯呢?
她儘力的快點乾活,想儘早結束在這裡的事情,俄然,她發明之前走的客人把一些塑料袋塞在了床上,她才調了冇幾天就見過很多奇奇特怪的客人,以是就見怪不怪的把床下的渣滓也一併打掃了。
但是另趙經理奇特的是,這麼貴的一條項鍊,為甚麼丟的人冇有來找呢?民不舉官不究,冇客人來找,他也不好說東西必然不是羅美娟的,但是為了留下證據,趙經理就提出給羅美娟和郝紅梅拍各一張員工照,好放在酒站網站的員工欄裡。
這天恰好趕上羅美娟被經理叫走,這時對講機裡說1105號房已經退房,讓郝紅梅快去把衛生打掃了,估計一會就有客人來訂房了。
實在羅美娟和郝紅梅都不曉得,這條項鍊並不是24K純金的項鍊,它隻是一條18K玫瑰金的項鍊,但是它的代價卻遠遠高於一條淺顯的24KA純金項鍊,因為它的吊墜是個頭綠眼睛的小豹子。
趙經理第一個反應當就是羅美娟的項鍊必定是撿客人的,偷她必定不敢的,她也不曉得這條項鍊的代價,如果客人真的報警,那她就夠判刑的了!
正在她把統統的活都乾完後籌辦分開時,卻發明本身的渣滓桶裡有個閃閃發亮的東西,她伸手撿了出來,發明本來是條金項鍊!
最後,竇穎冇法麵對本身的遭受,就一時想不開從11樓的視窗跳下,結束了本身年青的生命……
和郝紅梅一組的是一個叫羅美娟的三十多歲的女人,這個女人剛和郝紅梅打仗時,話裡話外對她滿滿的瞧不起,但是冇乾幾天下來,她就發郝紅梅這小我特彆的無能,有甚麼活都搶著乾,並且人還誠懇,和她一個班讓她感受特彆的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