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把一個承具分得清清楚楚,這是我們的文明高於彆人的精華之處。我們平時不重視,跟“案”相乾衍生出來的詞彙非常豐富,比如案牘、計劃、草案、議案,都跟案有關。因為我們疇昔辦公,都利用案,與桌相對來講無關。隻要中國有如許的傢俱,形製上不一樣。那麼西方呢,冇有這個觀點,英文中就是一個“table”,冇有桌案的辨彆。中國人把事情分得特彆詳確,比如做菜的體例就分紅煎、炒、烹、炸、汆、熬、咕嘟、燉,分得特彆清楚,對吧?本國人做菜估計就一個彆例,我看就是煎,恐怕連炒都不會。
所謂架幾案,就是兩個幾座上麵架一塊板。我們剛纔說了,案是腿要縮出來,但現在大量的架幾案是幾座頂住兩端擺。案子腿部縮返來,呼應的,案麵兩端就要伸出去一塊,行話叫“擔出去”,意義是像挑擔子一樣伸出去一塊。我們疇昔通過純真的說話來傳達資訊時,人家就會跟我說:那兒有一個案子,擔出去的部分比較長。我就曉得詳細位置了。
有一年,一個朋友找我,當時我還年青,他比我大,管我叫小馬。他說北京門頭溝那邊發明瞭一件黃花梨大條案,要帶我去看。當時他叫了一輛出租車。要曉得,當時北京冇有隨街就能打的出租車,要專門到出租車站去叫車。他就叫了一輛出租車到了我家。我很奇特,感覺他那麼豪侈,還打的!當時打的是很少的事,我之前都不記得本身打過。但他說:“冇事,這大案子買了,甚麼便宜都有了。”我家當時住在東四十二條,我們從那兒開車奔了門頭溝。快到的時候,越走路越窄,兩邊都是山,我多少有點兒驚駭,因為冇去過這些處所。我就老跟那人說:“明天冇帶錢,就是先看看。”最後終究找到那家了。
案的根基形製,就是翹頭、平頭、卷書、架幾這四種。我暮年尋覓案子的時候,城裡很少見,鄉村多,越偏僻的處所越多。因為疇昔鄉間住的屋子相對比較寬廣,放得下。而城裡的屋子,在20世紀80年代之前,大部分比較窄,因為人丁增加速率太快,大部分炊庭都把這占地兒的傢俱淘汰到鄉村了。
路過東四路口,我朋友就喊:“泊車泊車!”車停了,他下去說:“小馬,我另有事,先走一步了。”我還冇反應過來呢,他就走了。車拐過彎兒來,就是東四五條。五條就是出租汽車站,車停了,我得結車錢去。最後我結了200多塊錢,當時我每個月才掙不到100塊錢。我當時臉都紅了,內心恨死這件事了。以是這案子冇記著,事情記著了。以是說,人不能辦事自覺,自覺是要支出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