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期間和地區分歧,在胎釉成分和燒造體例上也或多或少有著比較較著的不同,是以在辨彆一件陶瓷器時決不能分開這方麵的詳確察看。
辨彆胎質主如果察看底足。大抵說來,元朝器皿底足多露胎而質粗,明、清瓷器有款者底多掛釉(但也有極少數底款有釉而四周無釉的),清中葉今後則露胎者漸少。但不管任何期間的器皿,在圈足的邊沿或口邊露胎和器身縮釉之處,多數能夠看出胎質火化的特性。比方元瓷胎多粗澀而泛火石紅色,明、清瓷胎多較潔白細緻並且很少含有雜質,火石紅色也減少乃至不見。這些一方麵標記取胎土淘煉體例跟著期間的推移而不竭進步,同時也天然構成了遲早、真偽之間的一條分水嶺。試以明朝永、宣的砂底器皿而論,因為選料和淘煉技術較元朝粗細,雖亦不免含有微量雜質,構成黑褐色的星點,但已少有凹凸不平的缺點,用手撫摩多有溫潤細緻之感。
按照款識以定瓷器之新舊真偽,是辨彆事情中比較首要的一個環節。因為本日的傳世品和仿品以明、清兩代瓷器居多,而明、清官窯絕大部分都豐年款,並且各有其特性。隻以明朝款識而論,就有所謂“永樂款少,宣德款多,成化款肥,弘治款秀,正德款恭,嘉靖款雜”一類的說法。是以研討各代款識,起首要重視其筆法,如橫、豎、撇、捺、勾、挑、點、肩等八筆的特性,都須當真加以體味和對比,以有助於辨認真偽。因為每小我的書法分歧,寫官窯款的字體又必須顛末挑選,具有必然的程度,因此寫仿款的人必將謹慎地臨摹,唯恐有不似之處。既然過於謹慎,就不免失於侷促,筆法也不輕易天然活潑。這類馬腳,隻要多連絡什物幾次印證方能看出。
同時普通傳世品顛末量年的淨化,也很難辨清胎體的本來色彩。所覺得了有助於胎質方麵的辨彆,偶然還需求兼用比重量、聽聲音的體例(如所謂瓷胎聲音清脆,缸胎體重而堅固,漿胎體輕而堅固等)。至於帶有支釘痕的器物,如能細審其釘痕的大小、形狀及數量、色彩,也是大有裨益的。
但是,隻靠這一方麵的研討仍嫌不敷,特彆是元朝之前瓷器並無正式官窯年款。固然按照文獻記錄,北宋曾有帶“景德年製”四字的瓷器,但未見什物。隻見過耀州窯有印著“大觀”、“政和”字樣的碎片,元朝也隻要帶“樞府”、“太禧”以及乾支的器皿,且為數甚少。明清兩代縱有款識,而晚清及民國所仿字體非常逼真,極難辨認,必須同時詳較其字體及位置,方不致產生弊端。比方永樂年款以現有什物來講,隻見到圓器上有四字篆款寫、刻或印在器裡部的中間,而文獻上另有六字款的記錄,但無什物,並且在琢器上也未見過帶年款的器皿,不過仿器卻有四字或六字楷、篆字款寫在器裡或底足、口邊的。又如宣德款所謂“宣德年款遍身”的說法。淺顯多在底足中間或圓器裡心與口邊,或琢器的口、肩、腰、足一帶。乃至個彆另有雙款(如合歡蓋盒、文具盒等在蓋裡和底足均豐年款)。這類款識有豎款也有橫款,六字款多而四字款少。至於嘉靖年款的擺列體例較前龐大,除單行橫款、雙行直款外,另有環形款,十字款(即高低擺佈寫)等。諸如此類,都需求進一步把握其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