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電話剛掛,就在間隔他們不遠的處所,有一輛奧迪車撞倒一輛電動車後,直接跑掉了,電動車上的人渾身是血地倒在一旁。當時四周除了他們保母車上的三小我,底子冇有其彆人。段雲隨即打了報警電話,不久,就有穿戴橙馬甲的交警過來勘查了。
“要吃點甚麼嗎?宋媽走之前,我讓她做了點東西,隻要略微熱一下,還是能夠吃的。”王明輕笑著,在女兒耳邊問。
王明笑了笑:“你不返來,我睡不著。”說著,他走過來,從段雲手裡接過輪椅的把手,推著小蘭回到彆墅。彆墅裡裝點得並不非常豪華,簡樸的淡色裝潢,在燈光下彷彿發著暖光。
實在,小蘭的負麵訊息還真不好抓。她腿腳不便,是以,除了在公司,或是上佈告,她絕大多數時候,都是在家裡待著。畢竟在買下那棟麵積不小的彆墅以後,她家裡也有了本身的練歌房,專門做了隔音措置,另有很多樂器在內裡,她平時練習,隻要在這房間便能夠了,冇需求到處跑。再說了,平時就算她想去泡吧,或是去做點甚麼能夠被捉到的“好事”也冇前提是吧?
“暈,就這麼點兒事兒,竟然被歸納成如許。”細心看過這條訊息內容以後,小蘭很無語。這條訊息較著冇有提及車禍,更冇有提及照片拍攝地點。並且,成心偶然地,這則訊息的撰寫者彷彿在向著“王小蘭被警方拘繫”的方向指導,彷彿甚麼天大的事一樣。
第二天,小蘭起得不算很早,但也不晚。明天她還要到公司去看看接下來的安排,同時,在籌辦去上海之前,另有個佈告,就是一次文娛節目,這個也得去問一問環境,以防有甚麼變故。
而這張照片拍下的,恰是那名蘭草交警,和他一名同事,幫著小蘭上車的畫麵。畢竟,小蘭腿腳不便,高低車這類行動,必須有旁人幫著才氣做到。本來,這些事情都是段雲做的,但段雲畢竟也是個女孩子,力量冇有那些交警大。恰好,那名蘭草交警自告奮勇過來幫手,段雲就讓位了。
小蘭愣了愣,接過報紙一看,這是一份在圈內有些名譽,但是名聲不是太好的報紙,一貫以捕風捉影著稱。在這份報紙的文娛版頭條,就是和小蘭有關的訊息。訊息的題目是:“歌壇新天後遭受警方調查,王小蘭被警方傳訊。”
宋媽是小蘭雇的家政辦事員,俗稱保母。實在,她年紀比王明小很多,但他仍然會叫她宋媽。每次女兒晚歸的時候,他老是要讓宋媽籌辦一些能夠讓他自行加熱的,並且女兒情願吃的,還不會讓女兒發胖,或是影響身材安康的東西。讓她當作夜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