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徹夜多少錢?”林森問道。“15塊”老闆打著哈欠說道。林森從錢包裡取出15塊錢遞給老闆,順手接過老闆開的賬號紙條。隨便找了個無人的角落,翻開電腦,拿出皂角樹人放在桌子上,就像一個裝潢品的木雕一樣,彆人瞥見了也不會發明甚麼。
前麵不遠出有手電的燈亮光起,林森把監控探測儀放入口袋,順手又拿出一小瓶的迷藥水和一個手帕,林森把迷藥水倒一點在手帕,然後把手帕揉了揉,向著前麵的亮光處跑去……
等林森打扮好之好,又從揹包裡拿出了一些“小東西”放進皮衣內袋裡,然後把揹包放在一個小角落裡,用草擋住。看了看夜色,林森徑直向古樹方向走去。
跟著網吧電腦彈出桌麵,林森拿起皂角放入口袋裡。走出網吧,林森肚子“咕咕”叫了起來,林森找了一家飯店坐下,“老闆,給我來一個小雞燉蘑菇,羊肉伴片,蒜炒排骨,在來兩碗米飯。”林森指著菜單道。
林森在一中間獵奇的看著樹人“變身”,樹人漸漸的張口道“是你喚醒了吾嗎?”“是的”林森答覆道。隻見十幾米的樹人對著林森單膝跪下,“是你喚醒了吾,遵循太古的左券,吾情願為餘而戰,主不棄,仆不離,直到腐朽。”樹人對林森緩緩說道。
找到目標,林森歇了歇口氣,林森找的這棵古樹有著300多年的樹齡,在個古樹林裡不是最高,樹齡也不是最大的,冇那麼顯眼,林森估摸著就是消逝一兩天都不必然有人發覺,安然第一呀。
“站起來吧!對了你馳名字麼?”林森對樹人說道。“吾叫皂角,仆人。”樹人答覆道。公然好名字,皂角樹喚醒的樹人就叫皂角,林森一陣無語。“不消叫我仆人,叫我頭兒吧!彆的,期間不一樣了,等我我給你發揮個小巫術,你縮小成我一個拳頭如何大就好了,能夠麼?”林森問道。
林森回想了一下巫氣的耗損環境,“靈啟”一棵300多年的古樹耗損了9成巫氣,巫術“縮小”花了半成。這也就是說“靈啟”一棵100年的古樹大抵要花3成巫氣。“好險,還好我現在是二星初巫,如果一星初巫估計我就夠嗆了,固然我帶了人蔘酒。”
林森安完攝像頭,就快速分開古樹林,找到藏起來的揹包,快速的向村莊走去。比及了村裡,林森看看錶,3點半,這時候小客店還為開門了,林森想了想,就向村莊裡的網吧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