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本書結束的時候,我一向在想如何逢迎“我的讀者群體”。
說白了,一本書叫《唐初》,那這本書裡就必定得有程咬金。你不寫他都不可,乃至你把程咬金寫壞了也不可。
這纔是奸刁表麵之下,吳老九最實在的脾氣。
說點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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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吳寧的那些變態行動,承平公主之前為甚麼和高延福發那通牢騷?為甚麼心疼?鄙人一章,我會給你們一個絕對公道的答案。
就是看得出來我的書的讀者,愛看甚麼,是老白,還是小白,是年青的,還是‘準老頭’。
不止一次的說過,《獒唐》就是在學習,在嘗試。
承平第一次見吳啟,特彆重視地多看了好幾眼,或許並不是因為帥。
那麼題目來了,蒼山還冇阿誰本領啊!
這類品德來自宿世的設定。
如果配角不幸成了李二的哪個兒子,那這個兒子就必然得登封造極。不當天子,你叫甚麼小說?
厥後有了網文,.然後......
爽是誰都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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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特麼一千小我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啊,莎翁寫的時候,必定奔著一個哈姆雷特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