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不說,咱馬奇部落這邊另有馬隊呢彆的軍隊很累,但兩百馬隊可不會累啊。
如果換了略微普通點的批示官,就算有大量的人中毒,但憑藉主營和四個ia營地的堅毅防備,一百多仇敵外加方纔背叛的兩三千仆從就算打到天荒地老也撈不著便宜啊
打戰這類事不能一廂甘心,就跟廚師做麪包的時候要考慮客人的愛好一樣,對症下纔會立竿見影。你如果是麪包,就要被扯開泡湯抹盤子,如果你長得像包子,就彆抱怨被人拿去打狗……一支四不像的騎馬重裝步兵,他們實在兩端不冒尖,屬於賣不出去的賠錢玩意。
以馬怪傑的財力物力,再加上晨光議會的支撐,馬隊的總數也隻能保持在兩百人高低,因為這支馬隊實在太高貴了――全員都設備著來自本地的jing良兵器,金屬鎧甲是改裝過的見習騎士鎧,僅這幅滿身鎧就重達四十餘斤。能穿起這套鎧甲的軍人,都是從部落中層層遴選而出的佼佼者,他們的作戰經曆最豐富、體格最強健、對酋長也最虔誠。
在這一起上,馬奇回救兵隊不竭碰到逃出營地的族人,陸連續續的也堆積了兩三千人。從這些人丁中,他們獲得了大量諜報,也確認了敵軍的人數是真未幾,最多就一百多人。主營被偷襲,主如果因為己方守備軍隊的麻痹粗心,另有三位長老的笨拙。
在湯森的角度看,打敗馬奇馬隊底子不是題目,關頭是如何一口吃掉――現有前提下,兩百馬隊很可駭,兩百jing銳步兵也很難纏,但如果是兩百騎著戰馬的jing銳步兵,那事情就大不一樣了。穿上騎士鎧甲,騎著雄渾戰馬,這並不料味著他們天下無敵,在這場戰役中,相反還很大程度上減弱他們的上風。
打獵場間隔馬奇營地都三百多裡的路程,單騎報訊的話很快,一天一夜的時候充足快馬到達了。但回援時,超越千人的雄師隊要同一行動,冇法遵循這類單人速率來計算。
以是,在知悉敵情的湯森眼中,他們就是不擇不扣的魚腩軍隊,屬於上送設備的好人。因為他們的體力和意誌被湯森設下的騙局消弱,騎馬的矯捷已經被湯森用計謀限定住――隻能在既定的時候內走這條既定的線路,矯捷再高也冇有效。
實在,主力兵種是要專注某一範疇的作戰,又或者是要兼顧各種環境,這二者並冇有絕對的吵嘴對錯之分。參軍隊本身角度來看,也是公說私有理婆說婆有理,不會有牢固答案……這就比如一碗麪粉,做個ia麪包就緊,做個大麪包就軟,不成能兩邊便宜都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