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青春的笨笨豬[第3頁/共4頁]

隻要樸實白裙子的少女啊,第一次被她的王子聘請去派對,她用了統統的餬口費,去買了一條高貴卻斑斕的號衣長裙,她穿上那件淡紫色突變色長裙,就像一個純真又敬愛的仙子。

“好。”

我一遍又一遍練習著我的告白,想著,我能夠在與他跳舞的時候,有著音樂聲做著背景音,我就不會那麼害臊,那麼難以開口了。

“四年光陰,一瞬即逝。還好,在分開大學之前,我找到了我的愛。”方夜爵伸脫手,另一隻斑斕先修的手也伸了出去――那是一個穿戴紅色長裙的女孩,她美的那麼素淨,那麼閃爍。

“感謝。”我淺笑。風又吹起,我的長髮飛起,天空一片湛藍。

“我們就是小鳥的翅膀啊,你看,天空那麼廣漠,我們讓它飛得高一點。”男生昂首望天,都雅的嘴唇裡暴露兩排白牙齒。

我看著他分開的背影,悄悄地握動手掌,就像握著最貴重的寶貝。

看著的大師,又收回了一陣陣口哨聲,喝采聲,嘲笑聲。

我的心雀躍了,鎮靜地彷彿經曆的統統,隻是一個夢。

是的,我孔殷地奔向許偉哲奉告我的那間教堂,跑掉了鞋子,跑破了腳底,隻為奉告他,或許,我愛他。

是的,他們隻是排練宣誓,因為他們要在一個月今後的明天,才正式停止婚禮。

每當我想起10年前,阿誰穿戴號衣長裙去赴約的“她”,我都有種無以名狀的心傷。

“我情願。”

但當我看著他穿戴精美的玄色號衣,他的未婚妻穿戴華麗的婚紗,兩小我手牽手站在教堂裡,站在牧師前排練宣誓時,我聞聲了本身內心悄悄破裂的聲音。

那一天,我讀大一,將近放暑假的時候,我在黌舍的操場上放鷂子,當它掛在樹上的時候,一個男生走疇昔,跳起來,可冇有夠到;然後他再跳起來,長手臂夠到了鷂子,他拿著鷂子,回身,一臉歡樂。

他,是我的心臟起搏器吧。從那一刻起,他,就節製了我心跳的頻次。

我的心撲通撲通跳,我嚴峻極了。在酒吧外的路口處,我停下了,我要在人少的處所擺列一下我的告白。

“噢,方夜爵學長聘請我來的,我是他今晚的舞伴。”我暴露了青澀害臊的含笑。

那一刻,我不敢信賴,他竟然能夠給彆的女生那樣的吻。我賣力地在擁堵的人群中向前走,我想靠近他們,我想看清楚他到底有多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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